文學作品需要定義或邊界嗎,文學作品包括議論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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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作品的定義
文學作品是作者透過意象,文章結構等的文學技巧,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通常是嚴肅的東西,一般網上的創(chuàng)作和漫畫都達不到這個要求。文學作品是十分精致的,甚至于透過一生的努力也只能寫得一篇,在文學史上有許多都是一詩的詩人,曹雪芹也花了十年才寫下《紅樓夢》,世界上許多作家尤其是專欄作家,寫了一生也寫不出文學作品來。文學作品是藝術品,是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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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作品是通過文字形式表現作者想表現的故事、感情或評論,一般作品體裁為散文、詩、詞、辭賦、駢文、樂府、小說、戲劇等等。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由于出版和教育的進步以及社會的全面發(fā)展,已經失去其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一支。產生了所謂的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之分。 文學類別 按載體分為: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絡文學三大類; 按時間分為:古代文學,近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他們的范圍都是隨著讀者而不斷遷移的; 按地域分為:外國文學,中國文學、中國臺灣文學等; 按讀者分為: 按年齡有兒童文學, *** 學等; 按讀者群體及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等; 按體裁分為: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戲劇、等; 按創(chuàng)作理念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編輯] 文學理論 文學理論 西方文學理論 中國文學理論 文學作品的評論和研究 文學史:外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史 文學流派、文學思潮和文學社團 [編輯] 文學研究 文藝美學 文學藝術 社會主義新時期文學 文學思想史 文學批評 文學史 現代文學 近代文學 比較文學 舞蹈文學 紅學 文學體裁 中國古代分為詩和文,文又分為韻文和散文,現代一般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并稱為四大文學體裁;中國的抒情詩和散文(稱為[古文])最早而比較發(fā)達。西方則分為詩歌與散文兩個基本類型。敘事詩和戲劇成熟較早,此外小說比較發(fā)達。其他民族的文學 四大文學體裁 傳統的詩是有韻律的文學作品。它通過詩的想像與抒情來表達某種強烈的情感。詩是歷史最悠久的文學形式,中國是世界上詩歌最發(fā)達的國度之一。從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最早的長篇抒情詩離騷以來。漢代的樂府,唐宋格律詩,和唐末興起的詞,元曲以及五四以來的新詩。歷代的民間歌謠。構成了中國詩歌無以倫比的巨大傳統。相比之下西方的敘事詩發(fā)達較晚,并結合戲劇,成就很大。例如荷馬史詩,但丁神曲,莎士比亞劇本。 散文散文是沒有嚴格的韻律和篇幅限制的文學形式。與韻文相對。中國的散文從先秦諸子散文發(fā)展邇來,代有散文名家名作。其中歷史散文和賦體以及奏議文告等應用文體,對后代產生了深遠影響。中國自古是世界上散文最發(fā)達的國度。 戲劇是另一種古老的文學形式。它主要通過不同角色之間的對話來表達作者的思想和感情。戲劇可以用于舞臺的表演,也可以閱讀。 小說是以虛擬世界為內容的綜合文學形式。傳統上以散文為主體。莊子:飾小說以干縣令。中國現代意義上的小說,是從先秦散文中的寓言濫觴,經過漢末六朝的筆記,到唐傳奇宋話本擬話本而成熟,再傳至明清以中國四大小說名著為代表的長篇小說和以聊齋志異為代表的短篇小說。西方的小說稱為fiction,被稱為散文史詩。小說上接神話傳說,作為后起的文學形式。由于其巨大的容量,深刻全面地反映了現實和人們的思想,成為近代以后主流的文學形式之一。.. 其他體裁 史傳文學 筆記 駢文參見賦 回憶錄 書信 游記 短文是字數相對較少的文學形式。 古文 八股文 雜文 小品文是從作者的觀點來討論某一議題。 應用文 書話 詩話 詞話 文學人物 作家 劇作家 散文家 小說家 詩人 文學批評家 [編輯] 不同語言或國家的文學 亞洲文學 中國文學 馬新文學 緬甸文學 日本文學 韓文學 歐洲文學 英國文學 德國文學 希臘文學 俄羅斯文學 參見 文學獎一覽表 文學作品 文學創(chuàng)作 文學鑒賞 文學流派 文學思潮 左翼文學 文藝工作者 兒童文學 敘事學 外部資源 八斗文學 Wikisource Gutenberg網上圖書館 英文書評 文學視界 亦凡公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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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文學的邊界問題
每一個熱愛和關注文學命運的人都會深切地感受到,近年來,文學的概念和邊界變得越來越模糊了。在以往的數千年人類歷史中,文學的特點相當固定而清晰,那就是:以書面文字為基本媒介,以人性和審美為精神主導,以教育、知識、趣味娛樂為輔助,承擔著人們宣泄情感、傳輸思想的任務,是人類精神文化中歷史悠久而有獨特意義的重要部分。
但是,自20世紀初開始,這一切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首先是審丑對審美的顛覆,自波德萊爾將丑作為欣賞對象拉進文學中,文學中美的內涵就受到極大的挑戰(zhàn)和顛覆,丑與美一道分享著文學的榮耀。文學形式上也一樣,鄙俗與優(yōu)美并存于文學形式中,口語取代優(yōu)雅書面語的中心地位。這使文學的評價標準變得含混,也預示著傳統文學觀念的深層危機。
20世紀末,這一危機有了進一步的發(fā)展。隨著文學傳播媒介向網絡系統的擴散,“文學”的范圍被迅速擴大,虛擬的網絡取代傳統的紙質成為文學的承載形式,使以往遙遠的文學突然變得親近而輕易。儲存量龐大的文學網站需要大量的作品粘貼,尤其是手機小說、短信文學的盛行,使文學標準失去了以往的嚴格和限制,以至于無論意義、深度,也無論文采辭藻,只要有基本通順的筆墨,有一定的故事情節(jié)或抒情意味(甚至只要有能夠嘩眾取寵的賣點),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發(fā)表,成為文學。
在這種情況下,文學的功能也發(fā)生了極大的變化。許多人不再視文學為神圣,不再將文學當作認識世界的工具和教育的手段,而只看中它的娛樂和趣味性,將它混同于商品世界里一種普通的消費工具,博取人們一點同情的眼淚或者滿足他們一點懷舊的感傷。在這方面,一本言情小說、一篇懷舊散文,與一則晚報獵奇、花邊新聞,一場肥皂劇,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差別。一個作家的情感花絮或文壇爭斗,也完全可以混跡于各種娛樂節(jié)目,與歌星影星爭奇斗艷。
這直接導致了兩個后果,一是“文學”的概念迅速失去了以往的準確內涵,甚至可以說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邊界,因為既然什么都可能是文學,什么人都可能創(chuàng)作文學,那么,文學概念也就失去了意義,作家身份也不再像以往一樣神圣,而是隨之顯得曖昧和廣闊。什么是文學,什么是好的文學,也隨之而失去了判斷和評價的標準。其次,很自然地,人們開始質疑文學的意義和價值,質疑文學在整個社會文化中的身份定位,并對文學在未來存在的可能性失去信心,“小說消亡”、“文學消亡”的觀點時見報端。
在將文學視為“經國之大業(yè),不朽之盛事”,將作家稱作“人類靈魂工程師”的以往時代,這種情形幾乎是不可想象的。但這也許是不可回避的現實。隨著社會經濟和傳播媒介的高速發(fā)展,文學的生存空間和方式發(fā)生變化,其概念和內涵的轉變是自然的,傳統文學理論的許多方面,如“經國之大業(yè)”、“認識功能”、“寓教于樂”以及書面表達等觀念和評價標準,必須做出適當的調整。事實上,這也并非全是壞事,它既是一場危機,也是一次自我蛻變的契機。比如它從傳統的神圣殿堂跌落到大眾中,有所失落卻也未嘗不是新的發(fā)展。王國維說過“一代有一代之文學”,確是箴言,也是歷史的規(guī)律。
我個人以為,文學最需要明確的邊界有三個方面。首先是對人類精神的關注。因為與物質文化相比較,文學所關心的只能是人的精神,它所承擔的是表現人類精神世界、傳達人類思想情感的任務。這應該成為我們判斷是否文學以及判斷文學優(yōu)劣的重要標準。其次,美也應該是文學的重要前提(盡管方式比以前要更寬闊,但不應該背離其基本特性),不管是什么時代,不管其媒介物是什么,都應該尊重文學美的特性。最后,我們還應該提到理想主義。因為單純的科學主義很可能最后走向末路,只有以人類精神為最終目標的文學(藝術)才能給人類以光明前途。在這方面,我以為諾貝爾當初確立文學獎將一個重要標準確定為“理想主義”是非常有深意的,它表現出一個思想深邃的科學家對人類未來的深遠關注和遠見卓識。
文學作品的定義是什么?
文學作品是作家根據一定的立場、觀點、社會理想和審美觀念,從社會生活中選取一定的材料,經過提煉加工而后創(chuàng)作出來的。它既包含客觀的現實生活,也包含作家主觀的思想感情,因此,文學作品通過相應的表現形式,具有很強的承載性,這就是作品的具體內容。
什么樣的作品才能算得上是文學作品?
文學作品(literature,literary works),指散文或詩歌或小說或戲劇等形式的作品,尤指形式或表達優(yōu)美并表現具有永久或普遍興趣的作品。
跟電影作品的表示形式無關,與內容有關,但是電影作品基本上都是改編自文學作品,其范疇大于文學作品,在文化/藝術這個更大的范疇內(文化藝術包含文學) 。
這個看似“1+1=2”的問題,其實不少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大有弄清楚的必要。
問題里包含了兩個概念:作品和文學作品。前者為大概念,后者為小概念。小概念包含于大概念之中。
那么,首先要明白“作品”這個概念。
一般來說,文學藝術方面的成品叫做作品。就是說,作品包括文學創(chuàng)作的成品和藝術創(chuàng)作的成品。這當然是通俗的解釋。
如果以著作權法上的術語來解釋,“作品”是著作權客體,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也包括美術、攝影、電影、電視、錄像作品,還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甚至包括計算機軟件、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顯然,在這么多種類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中,還不是所有文字作品都能夠稱為文學作品,而口述作品、民間文藝作品卻往往可以稱為文學作品。
這就涉及到“文學”這個概念了。
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tài)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F代專指用語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藝術,故此文學又可稱為“語言藝術”。這里的語言當然包括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但主要應指書面語言。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把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把文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至此,“文學作品”的定義呼之欲出: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的客觀現實、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藝術創(chuàng)作的成品,包括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創(chuàng)作成品。
我想,我們給“文學作品”的這個定義除了涵蓋“文學”概念之外,還注重了兩大要素:
一是“創(chuàng)作”。創(chuàng)作是具有顯著個性特點的復雜精神勞動,是極大地發(fā)揮敏銳的感受力、深邃的洞察力、豐富的想象力、充分的創(chuàng)造力以及相應的藝術表現技巧的過程,是作品產生的必由之路。不付出這種勞動,不歷經這個過程,不能稱之為“創(chuàng)作”,很可能是“抄襲”、“仿造”;其產物不能稱之為“作品”,至多是“復制品”。
二是“成品”。成品是加工完畢的產品。沒脫稿、待出版的文學產物只能稱之為“草稿”、“稿件”、“稿本”,不能稱之為“作品”。同樣,學生的習作只能叫做“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