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費管理制度 有關招待費管理制度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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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業(yè)務招待費管理,進一步控制費用支出,應制定規(guī)范的業(yè)務招待費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招待費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招待費管理制度(一):
一、為做好來客的接待和招待工作,保證正常的業(yè)務往來,嚴格管理招待費用,特制定如下招待費管理制度。
二、來局檢查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或來局辦事的工作人員確需在局就餐的,均應先請示局長,得到同意后到指定飯店就餐。特殊狀況下(如局長外出)須事后向局長說明狀況。
三、機關招待費的管理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辦公室對有審批手續(xù)的招待費用要及時辦理報賬,無特殊狀況,未經審批的招待費支出,均由個人負責。
四、干部職工外出執(zhí)行任務,因工作關系確需對相關領導和辦事人員進行招待的,應先請示局長,并嚴格掌握招待標準,杜絕大手大腳,鋪張浪費問題的發(fā)生。
五、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局機關來客均實行對口招待,一般由分管局長和科室主要負責同志陪同。大型檢查、工作會議以及廳、市局、縣領導來局辦事,由局統一安排接待和招待,招待標準、陪客人員由局主要領導酌定
六、來客招待要嚴格掌握就餐標準。要本著“夠吃不剩”的原則,既保證客人吃飽吃好,又不致造成浪費。未經允許嚴格禁止使用名酒、名煙待客,以及以招待名義購買名煙、名酒。
招待費管理制度(二):
機關招待費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機關財務管理,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根據旗委、旗政府《關于改善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guī)定》和《新州辦事處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來客一般不予招待,嚴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狀況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應請示主要領導。嚴禁娛樂招待,午后不準喝酒。
二、用餐標準。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頓不得超過30元。來客就餐,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按必須層次訂餐,既讓客人滿意,又不浪費。
三、接待范圍。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減少陪客人員。一般狀況下可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業(yè)務部門負責人(站所長)陪餐。
四、來客招待審批程序。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特殊時可由主要領導指定人員訂餐,但第二天務必到辦公室做好登記。
五、報銷憑證。在定點餐館進餐的招待費務必使用統一的稅務餐飲專用發(fā)票報銷,非專用發(fā)票一般不得作報銷憑證。
六、報銷程序。招待費的報銷務必有當事人的簽字,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審查意見,經辦事處主任審批后,及時到財政所報銷。
招待費管理制度(三):
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為了加強并規(guī)范公司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業(yè)務招待費適用范圍
業(yè)務費:是指因業(yè)務需要發(fā)生的禮金、禮品、贊助費及因業(yè)務需要贈送的煙、酒等。
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就餐費、娛樂費用;因公接待相關單位人員發(fā)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時發(fā)生的就餐費;因招待領用的酒水、飲料及香煙等。
第三條:業(yè)務招待費的使用原則
業(yè)務招待費應堅決貫徹“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參與可不參與接待人員,不參與”,“可發(fā)生可不發(fā)生費用,不發(fā)生”,“態(tài)度熱情,費用從簡”的原則。
第四條:業(yè)務招待費的管理原則
1、按照公司簽定職責狀時下達的年度指標,在限額內使用業(yè)務招待費,嚴禁超支現象發(fā)生。所有的招待實行事前審批制度。
2、招待費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權限審批。
3、堅決控制非業(yè)務性接待,適當控制業(yè)務接待。業(yè)務接待應盡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費用總額中的食堂招待額度要占總額的50%以上。各部門因工作確實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時,參加本條第二款執(zhí)行。
4、外協單位除合同標明帶給安裝食宿及接風、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費伙食。確需接風、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費中開支。
5、集團來人除領導視察外,一律在員工食堂自費就餐;集團內各兄弟單位、關聯企業(yè)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則上用工作餐接待。
6、嚴格執(zhí)行分檔次接待原則,各檔次選定1-2家酒家、賓館,對應接待。禁止越檔次接待。
7、接待用餐時,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實行對口接待。堅持執(zhí)行中、高檔接待司機不參與陪客就餐規(guī)定。同時,原則上陪客人數不得超過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員多于2人時,應事先經過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業(yè)務招待費的審批權限
業(yè)務費:一律由集團分管領導控制,其他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安排業(yè)務費。
招待費:對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總經理審批單次預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內限額的招待費,總經理審批單次2000元以內限額的招待費,2000元以上標準報集團分管領導同意后執(zhí)行。
第六條:公司食堂招待費的審批程序與開支標準
(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審批程序
食堂招待分為工作餐和客餐兩種(工作餐即指平時供應員工的飯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專門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
工作餐招待的審批程序:對口接待單位(部門)向綜合部提出申請,并由綜合部開具工作餐通知單(附件一),客人憑工作餐通知單到食堂窗口打飯、菜用餐。
客餐招待的審批程序: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由對口接待單位(部門),填寫客餐申請單(附件二)送綜合部確定用餐標準,并按本辦法第五條權限核準后,交綜合部準備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開支標準
1、因工作關系外單位一般來人來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計費標準按食堂當日公布的每份飯菜金額標準收取。
2、政府部門、上級機關、關聯單位主辦以上人員來公司辦理公務,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則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條第一款執(zhí)行)。用餐后,接待單位需在食堂客餐結算表、酒水消耗領用表上簽證。
3、招待一般來賓來客,每席餐費不超過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
4、招待政府部門正股級以上副局級(含副局級)以下干部、集團部門經理級別人員每席不超過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
5、招待政府部門正局級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過1200元(含酒水),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過2瓶,特殊狀況最多一次不能超過3瓶(每席標準),并且白酒不得超過標準。
7、招待政府主要領導及政府部門關鍵領導、集團副總裁以上領導,費用標準由集團分管領導同意后執(zhí)行。
第七條:財務控制與監(jiān)督
1、財務部應嚴格審查業(yè)務招待費發(fā)生的業(yè)務是否真實、票據是否合法、單據是否齊全、審批是否完整。
2、財務部有權拒絕不貼合業(yè)務招待標準、報銷流程、審批權限的業(yè)務招待費的報銷。
3、業(yè)務招待費報銷遵循誰經手誰報銷的原則,不得由他人代報業(yè)務招待費。業(yè)務招待同時有多個經辦人參與招待,應由最高職務經辦人報帳。
4、公司外來單位或人員(包括集團內兄弟單位、關聯企業(yè)和個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費標準,由綜合部另行發(fā)文規(guī)定。
5、單餐消費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單或清單復印件,提交給總經理、財務部審核人員作為報銷依據。庫存酒水核銷單應與對應的餐費報銷單一齊提交總經理審批、財務部復核。餐費報銷單上應注明公司參與接待的人員、接待的客人人數。
6、所有宴請、業(yè)務費用開支務必列明事由、招待對象。
7、業(yè)務招待費核算范圍及要求
(1)招待費一律記入“管理費用-業(yè)務招待費”中,不允許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標明帶給安裝食宿支出的入賬科目與合同標的入賬科目相同。
(2)招待費包括因公接待相關單位人員發(fā)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等。
(3)招待費包括因公接待從綜合部領用的煙、酒、飲料等,依據領用單,由綜合部開具《煙酒出庫單》記入招待費。
(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應合理標價,因公在食堂接待發(fā)生的招待費,點菜單上須按照菜金標價記錄金額,并經負責接待人簽字確認,月底憑點菜單從福利費中轉出記入招待費。合同標明的帶給食宿,在規(guī)定的標準內,依據實際發(fā)生額,從福利費中轉出記入相關科目。
(5)公司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用,如存在票據本身與業(yè)務實質不相符之費用,務必還原成“業(yè)務招待費用”列示,并說明原因。
(6)原則上無票據開支務必有證明人。
第八條:外部招待費的審批程序與開支標準
(一)外部招待的審批程序
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進行的招待。對外招待實行事前報總經理同意審批制度,按本辦法第五條權限核準后方可執(zhí)行。
(二)外部招待開支標準
1、招待一般來賓來客,每席餐費不超過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2、招待政府部門正股級以上副局級(含副局級)以下干部、集團部門經理級別人員每席不超過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3、招待政府部門正局級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過18000元(含酒水),酒水標準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過2瓶,特殊狀況最多一次不能超過3瓶(每席標準),并且白酒不得超過標準。
5、招待政府主要領導及政府部門關鍵領導、集團副總裁以上領導,費用標準由集團分管領導同意后執(zhí)行。
第九條:其他
1、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
2、本辦法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和綜合部。
招待費管理制度(四):
公務接待及招待費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科學、有效地利用辦公經費,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狀況,經鎮(zhèn)班子會研究決定,現就公務接待及招待費作如下規(guī)定:
一、接待范圍
1、到本單位指導檢查工作的縣、市機關部門領導同志;
2、各兄弟鄉(xiāng)鎮(zhèn)單位領導;
3、市縣相關部門領導;
4、外出接待上級有關領導。
二、公務接待資料
1、公務接待費用包括餐飲、接待煙、住宿等費用。
2、因處理緊急、重大以及突發(fā)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員誤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3、黨代會、人代會等重大會議,上級臨時安排的重大會議、重大活動所發(fā)生的公務接待,其費用支出能夠計入會議或活動費用,但入帳時務必要有會議或活動通知、簽到表。其他會議及活動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標準發(fā)放會議、活動伙食補貼,該項支出不作為接待費統計。
4、購送土特產支出需嚴格控制,財務科目單列,另行統計;縣內公務活動一律不準購送土特產。
三、公務接待標準
1、用餐:機關部門到鄉(xiāng)鎮(zhèn)指導檢查工作或鄉(xiāng)鎮(zhèn)之間交流工作原則上安排工作餐,標準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級重要來賓或重大工作活動,確實需要宴請的,應遵循熱情務實儉樸、厲行節(jié)約原則。
2、住宿:工作人員因公外出的住宿費用,一律帶回原單位報銷。
四、接待工作的管理
1、煙酒由鎮(zhèn)辦公室統一管理,按照來賓級別核定招待煙酒檔次,接待人員按核定的標準領取煙酒,自購煙酒一律不予報銷。
2、接待人員要嚴格按標準執(zhí)行,不準隨意擴大接待范圍,提高接待標準,否則超標部分費用自理。
五、審批程序
1、按照來賓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由接待領導或科室告知鎮(zhèn)辦公室并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后,由鎮(zhèn)辦公室統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費用自理,鎮(zhèn)辦公室負責人員不得違規(guī)事后補充手續(xù)。
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規(guī)定辦理。
六、招待費管理規(guī)定
1、系統內來客一般不予招待。確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審批程序,由主要領導同意后,鎮(zhèn)辦公室安排工作餐。
2、鎮(zhèn)本級工作人員確因工作不能離開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傳活動等,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鎮(zhèn)辦公室統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標準執(zhí)行。
七、招待費實行群眾審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將招待費票據,送鎮(zhèn)辦公室集中登記后上交鎮(zhèn)財政監(jiān)督領導小組審核,鎮(zhèn)長簽署核銷。
八、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各辦事處參照執(zhí)行。
招待費管理制度(五):
招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招待費管理,降低成本,減少不必要開支,特制定本標準。
一.原則
1.先預算后支出原則:所有的招待費務必在總的預算內支出。
2.一事一簽批原則:每筆招待費需提前經部門經理簽批。特殊狀況,事后經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報銷。
3.超預算慎報原則:超出簽批的費用不予報銷。特殊狀況,經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報銷。
4.招待定點原則: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點,特殊狀況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可根據狀況變更招待地點。
5.對口招待原則:招待活動由對口部門經理根據需招待人員級別由部門經理確定接待人員,一般不得超過三人陪同。
二.適用范圍
1.本標準適用于遠大實業(yè)有限公司各部門、鑫尚都策劃有限公司及某某市某某鑫維物業(yè)有限公司。
2.招待費:餐飲、香煙、酒水、食品、茶葉、禮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標準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標準8至15元,晚餐人均標準20至25元。
2.重要客戶及上級主管領導接待用餐:人均標準50至80元,以上標準含酒水和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