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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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黨員干部,都了解民法典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狞h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以供大家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1
5 月 28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半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人民擁有了一部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用法律武器維護人民權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決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huán)節(jié),而要體現(xiàn)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各環(huán)節(jié)。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為一部“新法”,對現(xiàn)有民事法律進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tǒng)性、協(xié)調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利,加強對弱動群體的保護,回應了人民群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黨員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為了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首先自身要學法法懂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徹到工作始終。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強化法學理論素養(yǎng),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及水平,全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謀利益,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公平正義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后,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高層次的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黨員干部要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按蜩F還需自身硬”,維護公平正義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要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一種品德修養(yǎng)、政治情操,要堅持公道正派、公正無私,堅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觀念,堅持原則按規(guī)矩辦事,自覺抵制人情風、關系網(wǎng),戒行“潛規(guī)則”“亂作為”,將公平正義貫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務至上,體現(xiàn)于為民辦好每一件實事,體現(xiàn)亍為民服務的每一細節(jié)。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 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guī)定,充分體現(xiàn)了法律對人民安全的守護。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律至上、權由法定、依法行權的思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為人民謀劃、發(fā)展、推動、完成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范為人民想問題、作決策、干事情、定政策,堅決杜絕發(fā)生“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xiàn)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領導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眾,不群眾打成一片,把人民群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帶頭捍衛(wèi)法治,依法辦事,堅決樹立法律權威性,保證人民的并福_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2
經(jīng)過黨支部黨課的學習,《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后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起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huán)節(jié),而要體現(xiàn)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各個環(huán)節(jié)?!睹穹ǖ洹吩鰪娏嗣袷聶嗔ΨN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力,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guī)則,加強了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回應了人民群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后,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好層次的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睹穹ǖ洹反_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切實維護社會主義公平正義。
讓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讓《民法典》的精神內(nèi)化于心、外踐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guī)范。這部具有著中國特色、體現(xiàn)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將助推“中國之治”躍上更高境界,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奮斗征程上樹起又一座法制豐碑。
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3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xiàn)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xiàn)在,基于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guī)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于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nèi)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后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xiàn)。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罢埱蟆焙刑幱诒粍拥匚坏囊馑?,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jīng)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xiàn)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xiàn)。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xiàn)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4
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早已成為兩會上代表委員的熱議焦點和生活中群眾百姓的熱門話題。它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充分體現(xiàn)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內(nèi)容,在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中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的立法目標是保障人民需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jīng)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3156.7萬件,審結一審的刑事案件129.7萬件,這意味著受理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屬于民事案件。面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fā)展的矛盾,民法典將成為重要的法治保證和有效的法律利器。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對民生關鍵問題給與多角度、全方位的回應,體現(xiàn)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開啟人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民法典的立法原則是以人民為中心。1260條,10萬余字,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條文、字數(shù)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是對我國現(xiàn)行民事法律規(guī)范的系統(tǒng)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在字里行間呼應著社會現(xiàn)實,用行文條款書寫著人民權利。它囊括了全部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規(guī)范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可以說,人的“生老病死”各個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這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中找到答案,且圍繞著“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的運作形式是開門立法,廣納民意。歷時5年,草案各編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10次并收到102萬條意見……這些數(shù)據(jù)正是《民法典》開門立法、廣納民意的充分證明。集民智、映民意、應關切,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機構參與立法過程,通過廣開言路的形式,充分考量和吸納民意,實現(xiàn)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而群眾意見的接受和采納,更是與民心民意達成共識的最好證明。
民法典有著太多的閃光點。它體現(xiàn)了時代的精神和特征,有典型的中國特色與風格,對中國問題作出了回應,與時俱進,有發(fā)展眼光。它是中國人民“保障私權”呼喚的最有利回應,這種回應既凸顯觀念的進步,更體現(xiàn)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它的誕生順應時代發(fā)展要求,維護人民切身利益,將深刻影響我們每個人。這樣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xiàn)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正承載著億萬人民的期許闊步向我們走來。
黨員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心得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誕生,是我們國家法治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頒布施行,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注入了強大法治力量,必將助推“中國之治”躍上更高境界。學習掌握和貫徹實施民法典,是軍隊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學習民法典,重在強化法治思維;遵守民法典,重在堅持領導帶頭;維護民法典,重在尊重法律權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yè)費,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jù)。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順應實踐發(fā)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將編纂民法典列入黨中央重要工作議程。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就民法典編纂工作所作的請示匯報,作出重要指示,為民法典編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jīng)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于頒布實施。這部民法典,是一部體現(xiàn)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fā)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xiàn)對生命健康、財產(chǎn)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其中的不少制度設計,不僅是我們國家,也是世界民事立法領域的首創(chuàng),體現(xiàn)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最新成果和發(fā)展方向,為解決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為人類法治文明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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