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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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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

    | 發(fā)昌

    在社會經濟不斷繁榮富強的今天,任何職業(yè)的制定都會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f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guī)淼牟惋嫹找?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篇1

    1、餐飲部服務安全管理

    在餐飲服務過程中,服務人員要注意保管和照看客人的物品防止丟失或被盜,在自助餐廳,由于客人不時起身離桌,服務員更要提高警惕。

    如客人飯酒過量,服務人員應注意觀察,在可能的情況下婉言勸

    其少酒,以免發(fā)生醉酒鬧事、傷人、斗毆等意外事故。對已醉酒的客人應立即通知大堂經理和安全部,以防意外。

    有重要客人參加的宴會、酒會、餐飲部要指定專人服務并根據要求對食品留樣備查。下班時要將重要的煙、酒及飲料鎖好,防止被盜。

    在宴會或各種活動以后,服務人員要檢查有無留下火災隱患。

    2、廚房生產安全管理

    不允許采購和使用腐敗、變質、不衛(wèi)生的菜肴及食品。

    廚房生產管理人員堅持驗收把關,餐具消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餐廳后臺,在食品生產過程中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保持廚房內外環(huán)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孽生條件的措施,垃圾和廢棄物定點擺放,及時清理。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世間員也必須進行健康檢查辦理健康證,無證人員不得參加接觸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廚師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在工作前必須將手洗干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許留長指甲和戴配飾,不得使用超過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產不衛(wèi)生的儀器和飲料。

    廚房人員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操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準擅

    自離開正在加熱的油鍋,保持排油煙器的清潔。

    各廚房人員在下班時,要嚴格檢查煤氣、水、電是不關閉,及時發(fā)現和排除隱患,在確保無異常后鎖好門、關好窗,各崗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電器、加熱爐、飲食用品要由專人負責并嚴格遵守操作程序。

    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各種應急措施,并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3、食品儲存衛(wèi)生管理

    做好防霉、防蟲、控制溫、濕度及定期進行食品庫房的清掃和消毒。減少外界因素對食品的污染。各類食品應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半成品衛(wèi)生質量存在問題的食品與正常食品,短期存放與較長基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異味食品與易吸異味的食品,均不能混雜堆放。

    對入庫的食品應做好驗收工作,變質食品不能入庫要對庫存食品定期進行衛(wèi)生質量檢驗。

    四、食品銷售衛(wèi)生管理

    餐飲部服務員要定期檢查身體,一旦發(fā)現有某種傳染病,要立即調離,經常對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進行有關食品衛(wèi)生的教育。

    銷售的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一定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不得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

    混有異物或者其他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各種餐具、茶具和盛放在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食品衛(wèi)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篇2

    前廳部考勤紀律及衛(wèi)生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在上班前十五分鐘到達,以便更換工服,做好班前準備。

    2.在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早退,不得空崗。

    3.員工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排班表當班工作,如需調換班次,應先征得部門主管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4.當班期間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聊天及大聲喧嘩,應保持安靜。

    5.員工生急病或臨時請事假,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許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時將合同醫(yī)院的假條交到部門,并辦理補假手續(xù)。

    6.員工不準使用各類客用設施和客用品。

    7.前廳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8.要愛護各種辦公設備,并經常用酒精擦拭。

    9.每日打掃并保持所轄區(qū)域的衛(wèi)生。

    10.保證各種文件及報表資料碼放整齊。

    11.保持地面墻面的整潔干凈。

    12.保證各類物品的碼放整齊。

    前廳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工作原則,認真執(zhí)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酒店火災報警、撲救及疏散程序。

    3.積極參加各種消防安全工作。

    4.熟練掌握各種配備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夠撲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勢蔓延。

    5.掌握發(fā)生火災時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發(fā)現有異常聲音或可疑物,立即報告保安部。

    7.嚴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須檢查交接。

    前廳部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男員工應每天修面,頭發(fā)經常修剪,長發(fā)應不蓋過耳朵及衣領,不準留怪發(fā)型,小胡子。

    2.女員工應保持淡妝,不宜濃妝艷抹,不準涂指甲油。

    3.上班前應檢查工作服是否清潔燙平,皮鞋是否擦亮。

    4.頭發(fā)干凈并梳理整潔,洗手、清理指甲、確保無異味。

    5.員工當班期間不許佩戴飾物。

    6.員工工作期間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換。如名牌損壞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xù)。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篇3

    一獎勵

    1.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成績顯著。

    2.主動完成工作任務,積極推銷和創(chuàng)造經濟價值顯著.

    3.拾金不昧,優(yōu)質服務為酒店獲得聲譽.

    4.業(yè)務技能考核成績特別優(yōu)秀者

    5.為酒店的發(fā)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6.發(fā)現事故隱患并及時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貢獻避免重大損失.

    7.全年出滿勤,表現良好。

    二處罰(輕微過失)

    1.未按酒店規(guī)定上,下班遲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號牌。(簽到,簽退或交還物品和鑰匙)

    3.儀容儀表不整和個人衛(wèi)生不好.

    4.樓層內奔跑,大聲喧嘩.驚擾和影響客人用餐.

    5.未按時作好工作分擔區(qū)衛(wèi)生或兩處不合格.

    6.未按規(guī)定及時關閉空調,電視,主燈及水龍頭.造成浪費.

    7.拒絕管理人員進行檢察工作崗位.

    8.不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進行工作.

    9.進出廳房時不敲門和反手關門.

    10.工作期間隨意去洗手間.

    11.酒店組織活動或培訓,未經批準擅自空崗和缺席.

    12.電話鈴聲超過3聲未接聽,而且不使用禮貌敬語.

    13.未經批準私自為客人外出購物.

    14.將就餐客人姓名,職位隨意外泄他人.

    15.見到客人不主動問好和行禮.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較大的食品,并口腔帶有異味.(如:蒜,蔥等)

    17.未經批準私自離崗,串崗.

    18.超越客人時不使用禮貌用語.或不帶領客人到指定地點.

    19.見到上級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站位.

    21.面對客人無表情或埋頭工作.

    22.不做好備品或備品不足.

    三處罰(一般過失)

    1.上班時間打口哨,講笑話,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責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設施及電器,電源.

    4.私自將個人物品及食物帶入酒店.

    5.在酒店內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帶親人和朋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

    9.上班時間睡覺.或上班前飲酒并帶有醉意上崗.

    10.上班時間擅自離崗或做私事.

    11.不服從上級管理并頂撞.

    12.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公用物品.

    13.當班時間看書,報,吃東西,吸煙.

    14.利用酒店電話辦私事或打私人電話.

    15.私自翻看客人資料和物品.

    16.清潔廳房時發(fā)現客人物品,不及時上報.

    17.私自將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發(fā)生意外事件不及時上報.

    19.酒店資料,機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員進行檢察.

    21.收餐時抓餐造成影響.

    22.在收銀臺私自兌換零錢,或將客人未帶走發(fā)票私自留下.

    23.酒店專業(yè)知識考核時不能通過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飲酒.

    25.不認真做好工作筆記和交接班日記.

    26.消極怠工,不服從上級指揮和領導.

    27.在酒店或宿舍墻壁上亂寫亂畫.

    28.未及時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員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時傳達或不準確.

    29.未經批準私自進入庫房領貨.

    30.下班后在公共區(qū)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或電梯.

    31.與客人交談和語氣生硬.

    32.不及時為客人更換餐具及煙缸.

    33.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四處罰(嚴重過失和重大過失)

    1.指責,謾罵,侮辱,毆打客人及同事.

    2.將鑰匙私自帶出配制.

    3.工作期間飲酒或浪費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兌換本,外幣.

    5.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及客人財物受到損失.

    7.偷盜酒店,客人及同事財物.

    8.違法犯罪,串通勾結,謀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打架.

    10.組織及煽動同事聚眾鬧事.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3天.

    12.將客人遺留物品據為己有.

    13.私自涂改,損毀單據.

    14.隱瞞事實真相,蓄意說謊.

    15.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謀取私利.使酒店的經濟受到損失.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篇4

    第一條 餐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qū)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yè)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本業(yè)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yōu)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yè)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fā)還。

    a) 公立醫(y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y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guī)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fā)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guī)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____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xù)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蛲ㄖ{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xù)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jié)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yè)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tǒng)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tài)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qū)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yè)執(zhí)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yè)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fā)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guī)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fā)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yè)、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jié)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fā)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fā)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wèi)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yè)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jiān)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jiān)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guī)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yè)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jié)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guī)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yī)院或醫(yī)務室或指定的醫(y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y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guī)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yī)院或醫(y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fā)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yè)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yè)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yī)院或勞保指定醫(yī)院或各醫(y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yǎng)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yè)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yè)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yī)務室求診經醫(y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zhí)販式o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fā),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guī)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xù)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guī)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yè)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yè)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xù)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guī)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huán)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yōu)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fā)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yōu)晉級,優(yōu)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jié)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huán)境衛(wèi)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jié)重大者。

    (三)發(fā)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____、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jié)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jié)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jié)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yè)務主管或警衛(wèi)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jié)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guī)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guī)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guī)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guī)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fā)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fā)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fā)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xù)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yōu)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yōu)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guī)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yè)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yè),其余按畢業(yè)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wèi)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衛(wèi)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y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guī)定給假治療,經醫(y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guī)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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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客人來店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是客房優(yōu)質服務的序幕。準備工作做好了,才能有針對性地提供優(yōu)質服務,滿足客人休息、住宿的需要。準備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

    (1)掌握客情。我們這個部門是VIP會員區(qū),客人一般都有留客戶檔案。我們要熟知客人的姓名、房號、生活習慣、禁忌、愛好、宗教信仰、外貌特點等情況,以便在接待服務中有針對性地提供優(yōu)質服務。

    (2)整理房間。客人預定的房間,要在客人到達前一小時整理好,保持清潔、整齊、衛(wèi)生、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符合客房等級規(guī)格和定額標準,以保證客人需要。

    (3)檢查房間設備、用品。房間整理完成后,領班要全面、逐步、逐項地檢查房間的設備和用品,包括:門窗是否安全、電器開關有無損壞,衛(wèi)生間設備是否靈便,物品是否放在規(guī)定的位置,拉上窗簾、掀開被角、打開床頭燈。

    (4)調節(jié)好客房空氣和溫度??腿说竭_前要根據氣候和不同地區(qū)的實際需要,調節(jié)好房間的空氣和溫度。

    (5)樓層服務員要整理儀容、儀表、服裝、發(fā)式,等候客人的到來。

    餐飲服務規(guī)章制度模板下載篇6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yōu)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fā),為酒店的發(fā)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jié)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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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廳前廳部規(guī)章制度

    標準程序:

    一、嚴格遵守酒店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嚴格遵守前廳部的規(guī)章制度:

    1、不準遲到、早退、曠工、不準擅自換班,私自脫崗;

    2、嚴格執(zhí)行上級指令,有問題先服從后請求;

    3、不準賭博,上班前,工作期間不許飲酒,工作期間不準抽煙、吃香口膠、吃零食;

    4、工作期間不許談論私人話題,不許在一起交頭接耳目;

    5、工作期間不許高聲喧嘩,做到說話輕、操作輕、走路輕;

    6、上班前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工作期間嚴格要求自己的站姿、坐姿、走姿。工作期間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暢的心情;

    7、工作期間禁止接聽私人電話,回答客人不許說“不知道”、“沒有”之類的話,不許有“可能”、“也許”之類含糊不清的回答;

    8、大堂內不準奔跑,不許穿私人服裝進出工作和客用區(qū)域。上班時不許帶提包、手袋之類的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9、不準打架斗毆,上班期間不許打瞌睡,不許嬉笑。不許將手插在口袋里;

    10、面客不許摳鼻孔、掏耳朵、咳嗽、打噴嚏要用手帕捂住;

    11、不準帶情緒看客人,不準用不愉快的口氣和客人說話,不準和客人爭吵;

    12、工作期間不準偷工減料影響服務質量;

    13、嚴格執(zhí)行前廳部制定的操作程序;

    14、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或有類似的行為意識;

    15、不準做有損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6、工作期間不許看報刊、雜志及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電話要在三聲內接聽;

    17、電話叫人時,要求用手捂住話筒以防噪雜聲給客人聽到留下不好的印象;

    18、從客人手中接過任何物品要說謝謝,遞給客人任何物品要雙手遞交。

    19、客人投訴時,友好地接待客人,不要使客人有戒心;

    20、認真聽取投訴,了解事情的細節(jié)。認真聽取客人講話,中途不要打斷客人,這樣會使客人更憤怒,讓客人把話講完,要看著客人的眼睛,不要東張西望,顯得不在乎或漫不經心的樣子;

    21、將客人所說的內容重復一遍,請客人確定意思是否正確,并在紙上做好記錄,使客人相信你很重視這件事;

    22、對所發(fā)生的事情表示誠懇的`道歉和關心,絕不允許和客人爭吵,這樣可能會使客人更加生氣,并對酒店更加不滿意,客人不一定總是正確的,但我們要讓他感到自己是正確的。不要總是為自己辯護或找借口,或總是用自己的觀點去看待客人提出的問題,要把自己置身于客人伯處境,但是也要站在酒店的立場上,保護酒店的利益;

    23、查清事實,如果不了解事件,可問一些有選擇性的問題,這樣客人就有機會去訴說;

    24、即使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也要向客人道歉;

    25、向客人表示真摯的謝意,感謝他的投訴;

    26、客人所有的投訴要記錄在案,內容包括:

    a、接到投訴的時間、日期;

    b、客人姓名及公司名稱和房號;

    c、投訴的內容,事情發(fā)生的地點;

    d、被投訴人的姓名;

    e、采取的行動,問題的解決;

    f、接受和處理投訴經過的經手人簽名。

    27、事后寫出報告,但是切記所有的報告應短小有力,絕不加入個人觀點;

    28、有關的投訴內容應及時知會相關部門并引起重視,一些不正常情況,停水、停電等情況都要記錄有通告欄上;

    29、前廳部經理的指示也應寫在通告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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